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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山东新投能源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7-6-30 
核心提示:气站站内安全要求

1.站内严禁烟火。

2.进站车辆必须减速缓行,限速5千米/小时。

3.进站加气的车辆禁止将无关人员或乘客带入站内,必须在站外下车,不得载人加气。

4.加气时,车辆必须熄火,关闭车上所有电器装置,并采取可靠的制动措施。

5.严禁在站内维修车辆,车辆出现故障时,必须推至站外进行处理。

6.禁止在生产作业区域使用移动通信工具。

7.禁止司机及非专业人员加气,禁止给存在隐患的车用气瓶加气。

8.进站人员不得穿化纤服装和带铁钉的鞋靠近或进入爆炸危险区域。

9.加气的车辆和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生产区域。

10.进站加气的车辆必须服从操作人员的指挥,按规定停靠在距加气岛50厘米以外的范围,并按要求进出站区,不得逆向行驶。

11.加气车辆不得碾压、拉伸、强行弯曲加气软管,人员不得踩踏软管,不得使加气软管受任何外力影响。

12.加气车辆应具备有效充装证照,否则操作人员有权拒绝充装。

13.加气结束后,待排空、拔出加气枪后方能启动车辆。

14.站内发生突发事件时,应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15.站内进行危险作业前,应按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作业中要严格落实安全措施、安全责任和安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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