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气点火人员应在接到通气点火通知后先了解用户楼栋燃气系统参数,如楼栋气源流向、调压箱位置、立管和支管走向等,并在进行作业前现场核实上述相关资料。
二、通气点火人员在进入用户户内后,应核对户内管道安装情况是否与原始记录资料一致,若发现有用户私接私改燃气管道、设施现象,应停止通气点火作业,并向用户说明国家燃气管理条例及燃气公司相关规定,同时将现场情况反馈到安全运行部及安全员。
三、通气点火人员应检查用户燃气设备型号、安装情况是否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等,若有违规情况应停止通气点火,并向用户解释说明,同时将情况反馈安全运行部。
四、在对上述分项核实无误后,通气点火人员应先用小型空压机进行试压,并稳压5分钟无压力下降时,然后持手持式检漏仪对用户燃气管道、燃气表、燃气阀进行检漏。无漏气为合格。
五、在经过上述操作确认合格后,通气点火人员方可进行户内燃气置换作业。置换作业前,通气点火人员应与用户说明相关安全措施,如置换期间严禁吸烟,不能对室内一切电器开关进行操作、不能在室内拨打或接听电话等。同时,通气点火人员确保置换作业区域内及附近无明火源,并打开窗户和门,保证室内通风性能良好。
六、确认置换区域内及附近安全后,通气点火人员应将置换专用管道连接到燃气管道的末端,用卡箍锁死,同时用试漏液测漏合格。
另一端伸出室外0.5-1m,然后逐一打开对应灶前阀和置换管阀门,直接用燃气置换管内空气和燃气的混合气,同时观察置换区域及周围环境是否安全,如置换作业区域内及附近有无火源或存在不安全因素。通气点火人员放散时应注意燃气放散速度不能太快,置换阀门时开时关,并随时注意风向,禁止逆风放散,避免放散出的气体倒灌进室内。置换操作时,操作人员应将手机关闭且不得离开置换管阀门,以便在意外情况发生时,随时关闭阀门,停止放散。置换操作时,操作人员严禁与他人攀谈。当闻到略有燃气味时,应停止置换。待周围燃气气味散掉之后,再进行置换。当管道内放出的燃气味较重时,应立即停止置换,并同时关闭置换管阀门和灶前阀,待周围燃气味散掉后,用燃具进行试点火。当几次点不着火时,应继续按上述方法放散,直至燃具能够连续数次正常点火为置换合格。
七、置换合格后,用户使用的燃具点火燃烧正常并同时检查燃气表运作正常,同时对用户暂未使用的燃气灶前阀门进行封堵,方可移交用户使用,并对用户进行燃气使用安全教育,教导用户正确使用管道燃气。通气点火人员完成上述通气点火作业后,应填写《工程安装通知单》,并请用户签字确认。通气点火人员应清理通气点火作业现场,确认未留下任何安全隐患后,方可离开。
八、用户在通气点火后,到燃气公司收费大厅办理IC卡及派发《用气证》及安全用气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