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近年来,随着LNG(液化天然气)汽车的逐步推广,LNG(液化天然气)加气站的数量增长较快,据业内资深人士测算,当前我国LNG加气站的保有量在4000座左右。由此不难预见,随之而来的LNG加气站的消防系统设计已经成为行业内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那么,该如何设计LNG加气站的消防系统?为此,小编将根据当前我国现行的相关设计规范探讨LNG加气站的消防系统设计,希望能够给业内带来现实的借鉴意义。
实践中,LNG加气站内的主要设备包括LNG储罐、卸车增压器、饱和压力调节器、LNG潜液泵、加气机及电气自控设备等,主要建构筑物包括防护墙、站房及加气岛等。其中,LNG储罐、卸车增压器、饱和压力调节器、LNG潜液泵设置于防护墙内,加气机设置于加气岛上,电气自控设备设置于站房内。由此可以预见,LNG加气站的消防系统设计较为繁杂。
然而,当前我国尚未出台专门针对LNG加气站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在这样的背景下设计LNG加气站的消防系统,显然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但小编认为,LNG加气站与LNG气化站较为相似,LNG加气站的消防系统设计显然可以参照执行LNG气化站相关的设计规范。经过精心梳理发现,当前我国已颁布的相关规范中,关于LNG气化站的消防系统设计所参照的相关规定如下:
1、《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第10.4.5条规定:储存总容量大于或等于265m3的液化天然气罐组应设固定供水系统。换言之,储存总容量小于265m3的液化天然气罐组可不设固定供水设施。
2、《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2006第9.5.1条规定:总容积超过50m3或单罐容积超过20m3液化天然气储罐或储罐区应设置固定喷淋装置。反之,总容积小于50m3且单罐容积不超过20m3的液化天然气储罐或储罐区可不设置固定喷淋装置。消防水量按水枪用水量考虑,消防水量为20L/s。
3、《液化天然气(LNG)生产、储存和装运》GB/T20368—2006第9.1.2条规定:对LNG储存设施进行防火等级评估时,所依据的指导因素包括:检测和控制明火、LNG、易燃制冷剂、可燃气体泄漏和溢出需要的设备类型、数量和地点;检测和控制潜在的非工艺和电气着火需要的设备类型、数量和地点。
实践中,LNG气化站通常建设有多台LNG储罐,因此其消防系统的设计主要参考《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2006。然而,当前我国大部分的LNG加气站的建设规模为30m3或50m3(即设置1台30m3或50m3的储罐),属于小型LNG加气站,其储存规模显然远远小于LNG气化站。所以,小编认为,LNG加气站的消防系统设计可以不完全参照《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2006关于LNG气化站的消防系统设计的相关规定,应该多参照《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和《液化天然气(LNG)生产、储存和装运》GB/T20368—2006等规范中关于LNG气化站的消防系统设计的相关规定。为此,LNG加气站的消防系统设计方案如下:
1、只设置单罐且储罐容积不超过50m3的LNG汽车加气站应设置移动消防装置,可不设置固定喷淋装置。消火栓用水量不小于20L/s。在加气站内利于消防车通过的区域设置2个室外消火栓,4支多功能水枪。
2、在防护墙外设置35kg手推式干粉灭火器1台和8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4台;加气岛位置设置8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2台;站房内设置8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4~6台;均宜为碳酸钾干粉灭火器。
3、在站区靠近集液池的位置设置1台PF4型水轮式移动高倍数泡沫发生器(置于防护墙外),其混合液流量为140~280L/min,发泡量为30~70m3/min。该发生器自带泡沫原液储桶,容量为100L,能适用于不同位置的火灾现场,并且能灵活、快速地作出反应。
4、在防护墙内LNG储罐下部地面处设置可燃气体泄漏报警器及低温探测报警器,在加气岛处设置可燃气体泄漏报警器,报警显示器设置在站房的值班室或仪表间。
此外,LNG加气站的场站建设还应该满足这几点:其一,站内必须设计、建设供消防车通行不小于6m宽的环形消防车道和12X12m的回车场地,在紧急状态下能供LNG槽车的进出,在事故状态下又能供多辆槽车倒罐,方便LNG槽车出行。其二,站内必须设置两个安全出口,以保证在发生事故时,消防车及抢险救援车辆能够实施救援;保证在事故状态下操作人员能安全逃生。其三,站内电缆及电缆沟采用阻燃性材料填实封堵,照明灯均安装防爆灯。
总之,在当前我国尚未出台LNG加气站消防系统设计规范的前提下,按照综上所述的方案设计LNG加气站的消防系统,能够最大限度地保证LNG加气站的安全运行。即使LNG加气站发生意外火灾事故,也能够及时扑灭火灾,从而避免火灾蔓延造成更大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