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关于做好2020年能源安全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提出,做好地下储气库、LNG(液化天然气)储罐统筹规划,推进储气设施集约、规模建设。
这不是国家发改委第一次发文提出做好储气库建设工作,今年4月份,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天然气储备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快天然气储气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储备能力。
多位受访者认为,在当前我国天然气消费水平逐步攀升、储气能力相对滞后的背景下,此次《指导意见》让我国储气设施建设再获政策护航。
建设任务完成不到一半我国天然气储气基础设施可分为三类,即地下储气库、LNG接收站、应急调峰储备站。
早在2018年,国务院《关于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就提出要构建多层次储备体系并对储气能力设定了目标,即到2020年,供气企业要形成不低于其年合同销售量10%的储气能力,城镇燃气企业形成不低于其年用气量5%的储气能力,各地区形成不低于保障本行政区域3天日均消费量的储气能力。
在一系列政策引导下,油气公司加快地下储气库的建设,随着文23地下储气库一期工程、港华地下储气库陆续投产。截至2019年,我国已建成储气库27座。其中,中石油23座、中石化3座、港华燃气1座,年调峰能力130亿方,在历年调峰保供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在中国石油经济技术研究院高级经济师徐博看来,当前我国天然气调峰储备还严重不足,目前只占到天然气年消费量的4%左右,而国际平均水平是12%以上。
“国务院当时是针对我国储气设施严重不足的情况提出的要求,按照文件设定的目标,应该在今年年底完成这项储气设施建设任务,但据我们不完全统计,目前任务大概完成了不到一半,与要求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2020年底肯定是完不成任务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研究员郭焦锋对记者表示,“所以国家发展改革委此次重新强调储气能力建设,是要不断督促相关企业、政府去完成任务。”
面临四大难题
在多位受访者看来,加快我国储气设施建设,意义重大。
“一是保证国内供需平稳,有效应对季节性峰谷差;二是在国际现货市场气价较低的时候大量进口,以平抑高价气源,同时实施战略天然气储备,应对大规模、较长时期的进口中断;三是可为国内天然气储备市场化运营提供坚实的硬件基础。”徐博表示。
郭焦锋也表示:“按照国务院制定的储气目标,相当于供应能力20%左右的储备能力,储气库相关设施建成后,可以很好地起到调峰和应急作用,能缓解局部地区天然气一定时间供应紧张情况。”
但在郭焦锋看来,当前我国储气设施建设仍存在四大困难:“一是储气库、储气设施的选址较困难,要找到一个比较合适的、满足要求的大型储气库地质体,难度比较大,现在一般用废弃气田,但勘探工作也需要时间;二是用地、环保要求进一步使我们选址的难度加大,一些库址或设施的地点可能不能满足生态保护红线等环保敏感区的要求;三是大规模建设,需要较庞大的建设资金,筹措资金压力较大;四是储气库、储气设施的调峰应急成本目前没有明确的顺价机制,储气库建设的成本回收渠道不明确,导致大家对设施建设有很大疑问。”
“两部制”气价或为可行方案
那么,如何突破当前瓶颈,进一步推进我国储气设施建设?
《指导意见》提出,做好地下储气库、LNG储罐统筹规划布局,各省(区、市)编制发布省级储气设施建设专项规划,鼓励地方政府和有关企业通过异地合作、参股合资等方式,共担共享储气设施投资建设成本和收益。
在徐博看来,接下来的重点工作是推进气藏型储气库的建设。“气藏型储气库建设投资相对少、调峰规模大、技术配套齐全,一直是我国储气库的主要建库目标。目前,我国气藏型储气库共23座,占储气库总数的90%;设计工作气量为160亿立方米,占总工作气量的89%。”
“同时要加快攻克‘瓶颈’技术,在缺乏枯竭油气藏的主要城市附近建设地下储气库,必须突破含水层储气库技术;要实现储气库的快速快采,适应天然气储备市场化运营,必须进一步发展盐穴储气库技术。”徐博补充说。
对于储气设施建设成本回收问题,郭焦锋表示:“现在是按市场化原则进行定价,有些地方政府正探讨能不能用更加合理的定价方式来定价,比如‘两部制’气价的思路,相当于把价格分成固定费用和容量费用,固定费用指的是储气库为一些企业,比如燃气企业、地方政府代储的气,不管地方政府或燃气企业用不用气,都应该交一定的固定储气费用;容量费用是指储气库的气被调用时按照调用的量来计算单价。”
据悉,目前河南、湖北等一些省市正在探索实施天然气储气设施“两部制”气价运营模式,试行后或在全国推广。
“这里面牵涉到用气方、代储方的成本还有相关价格的顺价机制,因为把一些成本顺价到代储方,或城燃公司和地方政府时,这些机构也有成本的顺价问题,是复杂的、连环式的价格形成机制,要形成一个合适的价格形成机制,还需要摸索。”郭焦锋说。